根据《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城建院发﹝2019﹞103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度秋季实验室开放申请工作的通知》安排,我院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放对象
主要针对本校相关专业的在校学生及教师。
二、开放要求
(1)学生个人或学生小组、团队负责人按实验项目填报《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开放实验室使用申请表》(见附件1),并持学生证到相关实验室进行申请和预约登记。
(2)学生个人、小组或团队完成每一项开放性实验项目的全部工作后,需向相应实验室提交《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完成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同时,根据指导教师的要求,撰写实验报告、实习报告或研究报告等材料。
(3)学生要按预约时间进入相关实验场所,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后,要服从实验室人员和指导教师的安排和管理,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仪器设备和取用实验器材,确保自主实践项目的顺利完成。
三、开放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