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国家安全教育日

发布日期:2021-04-15    浏览次数:

今年4月15日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可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关于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知识点。

一、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每年的4月15日。

二、今年是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第六个年头,2016年4月15日是第一个。

三、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的。

四、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五、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是12339。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六、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中的权利:

(1)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2)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3)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八、境外间谍惯用的套路:拍摄照片、请教问题、网络兼职和打感情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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